電動平衡車簡稱平衡車
通常按照車輪數量可分為:
電動獨輪平衡車
電動雙輪平衡車
電動多輪平衡車
電動平衡車是新興產業,作為載人騎行的電動產品,產品質量不佳會對駕駛者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損害。為加強電動平衡車產品質量監管,2021年第3季度,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委托青島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對流通領域電動平衡車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20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查主要依據:GB/T 34667-2017、GB/T 34668-2017等標準,檢測項目主要有最高設計車速、超速保護、低電量保護、充電鎖止、防飛轉保護、布線要求、駐坡能力及保護、靜態強度等。
本次抽查發現產品不合格項目是防飛轉保護:電動平衡車在行駛時人為抬起,車輪應保證在5秒內停止旋轉。此項目目的在于平衡車在騰空時能夠主動停止,保證不發生意外情況;同時防止使用者在搬運時車輪持續轉動,造成擦傷夾傷等風險。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產廠家未給平衡車加裝相應的壓力傳感器或未設計有效的電路,使得平衡車在提起時仍持續飛轉。
騎行應佩帶好頭盔和護具
選購建議:
一看:選購電動平衡車要到正規商超,查看包裝是否標注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廠址,是否有合格證明、執行標準等重要產品標識,并向商家索要正規購物票據。
二選:正規產品都應在包裝或說明書中標注最大載重,消費者在選購時應針對駕駛者的體重選擇載重合適的產品,以保證行駛過程中的安全。
三驗:在使用前可以對平衡車的重要安全項目進行簡單試驗:
1.平衡車行駛中傾斜過大角度或抬起后應自動剎車;
2.平衡車在充電時應不能行駛;
3.產品應裝配良好,不應有外漏線頭等缺陷。
特別提醒,電動平衡車不得作為出行工具在公路或人行道等公共交通場所騎行,應在封閉場所佩帶好頭盔和護具騎行。